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权益保障以及与职称评定有关的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用工求职洽谈会等方式,开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