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伯语言文字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锡伯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保护传承锡伯族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下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