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十条有效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其他基本法律;(三)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同经济、社会、政治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五)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六)其他需要进行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