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参加集市贸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指定的市场交易。沿街有固定门面的,不准向外延伸另设摊点经营。

禁止在学校附近200米以内开设网吧和娱乐场所,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及门口乱设摊点。

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