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第五章 通用航空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一百米以上高层建筑、重点交通枢纽等,按照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直升机起降点。新建前款所列场地设施的,可以按照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要求,预留直升机起降点。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