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第五章 通用航空第三十七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划对通用机场建设进行指导和协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