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采取罚款等手段依法处罚,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