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对公园周边可能影响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实行控制管理。具体的控制范围和要求由林业、规划、土地、水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公园的等级、类别共同制定。

公园周边建设工程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园内的草木生长、整体景观和风貌。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