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对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需要进入公园避险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引导。避险人员应当服从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灾害消除后,避险人员应当及时撤出,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恢复公园原貌。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