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可以订立志愿服务协议。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