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六周岁;(二)遵纪守法:(三)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具备与所参抽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服务技能。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向青年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经青年志愿者协会核准,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