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制度;

(二)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考核与表彰奖励;

(三)负责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四)为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