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已修改本市按照法律规定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具体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