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六章 木材运输与经营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木材起运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明和木材检疫部门核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运往省外木材,必须凭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到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证明和植物检疫证书。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