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地方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第十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采取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掌握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