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保障/第一节 保护区管理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条件时,应当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意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