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二节 客运服务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票价执行并予以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