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