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