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有效森林火灾等级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