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起草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