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