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一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附 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