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各级人民政府推行殡葬改革,规划和建设公墓、殡仪馆和其他殡仪服务设施。禁止在城镇规划区内乱埋乱葬。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