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由所属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建立科学技术协会。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本级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机构。

变更或者撤销选举产生的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机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