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条已修改科学技术协会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