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劳动权益保障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帮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职工办理申请低保手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