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审计机关、财政部门依照审计、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将移民资金用于非移民项目、偿还非移民债务和平衡地方财政预算的;(二)利用移民资金进行融资、投资和提供担保的;(三)利用移民资金进行购买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的;(四)利用其他方式挪用移民资金的。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