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3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