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第十四条有效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报请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