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