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有效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勘验测绘报告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一并进行规划核实。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