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确需临时使用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