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市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组织,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主要工作是:(一)制定物业服务行业行为准则;(二)反映物业服务行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三)调解物业服务行业内部的纠纷;(四)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质量评比活动;(五)培育物业服务企业文化。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