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组织、指导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单位进行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有关行业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