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的编制第七条已修改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符合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保证质量的原则。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