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议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