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建设、管理北鲵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㈠ 在新疆北鲵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㈡ 严格执行本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绩突出的;㈢ 拯救、繁殖新疆北鲵成绩显著的;㈣ 查处破坏新疆北鲵资源案件做出重要贡献的;㈤ 在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