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报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