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一个月前,征询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