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