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