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从事检验检测、认证等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活动,不得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不得夸大事实或者进行虚假报道,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