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施行以前已经运营的供热单位,应当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取得特许经营权证。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