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六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