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