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墓的建设管理活动。公墓是为公民提供安葬骨灰或遗体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会公共墓地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