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性收费公路经营者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养护义务或者养护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致使行驶公路的车辆及人员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