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