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第二章 事故的防范第九条有效教育、公安、卫生、工商、文化、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管理,预防威胁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的周边环境和治安秩序。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